民间借贷纠纷怎么起诉,在哪开庭
以前想要借贷的话只能够去银行,但是流程比较复杂,而且还需要抵押,所以很多人都无法在银行借到钱,这个时候就会选择民间借贷,不过这个比较容易产生纠纷,那么民间借贷纠纷在哪开庭?下面就由粤天法律小编为你介绍相关内容。
一、民间借贷纠纷在哪开庭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民间借贷纠纷属于合同纠纷的一种,合同履行地为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即原告住所地。因此,若无特别约定,原告住所地和被告住所地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民法典中民间借贷纠纷开庭一般多长时间
民法典对民间借贷纠纷开庭一般多长时间没有规定,而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开庭时间并不固定,法院开庭审理案件的,会在开庭前三天通知当事人。
三、民间借贷的诉讼流程有哪些
1、个人债务纠纷起诉流程包括提交诉状申请立案——法院发出受理通知——法院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开庭审理、质证、辩论——宣布判决结果——判决生效,执行。
2、起诉前进行财产保全,有利于维护权益,有利于执行。
(1)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2)民间借贷的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法院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借贷关系明确”。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法院将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清的,将中止诉讼。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贷凭证等“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案件将无限期“中止诉讼”。
(3)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以上就是粤天法律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民间借贷纠纷在哪开庭的相关内容。很多民间借贷往往都是高利贷,这个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所以大家在进行借贷的时候,一定要问清楚利息和还款的方式,而且双方还要签订好合同,这就是为了避免产生纠纷。